四川新闻网遂宁4月14日讯(袁方绪 李鑫)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主动报警,并及时帮助伤者送医。然而,一些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却选择逃之夭夭,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日前,遂宁市城区开善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离现场,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通过连夜追查,历时18小时,成功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获。 4月5日早上9时20分许,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市城区开善东路金满楼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警后,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黄矿、辅警陈静迅速驾车赶赴现场勘查,但现场除当事人薛某受伤,未发现有任何痕迹。对此,民警一方面组织警员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将现场伤者送至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一方面调取事故现场视频监控。 因事故发生时天降小雨,且事故发生路段车辆来往川流不息,加之事故现场破坏严重,因而无法提取到有效物证。民警在查看视频时,发现监控视频离事故地较远,无法看清肇事车辆全部车牌号,只看到肇事的车辆是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就在此时,从医院方面也传来消息,伤者因交通事故造成颅内出血,伤情较重。 案情重大,争取时间最为关键,办案民警在调取视频监控时看不清肇事车辆具体车牌号码,办案民警便将视频速度降至16倍速,最终初步判定出了肇事车辆信息。 4月6日凌晨,办案民警重新对事故现场进行重新摸排,并与当日凌晨2:30在某茶楼内找到肇事车辆。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者,民警对茶楼老板进行了询问,半小时后在机场南路某小区将驾驶员杨某挡获。经现场询问,违法嫌疑人杨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办案民警18小时连续奋战,该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案件成功破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