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修完汽车两天后自燃 家用汽车投诉增长迅猛 案例:2015年9月,消费者伍先生在达州某汽贸有限公司以216800元购得家用汽车一辆,开回家三四天后,发现该车有亏电现象,一直持续到2016年12月7日。当日4S店将该车拖回店进行维修,2017年2月20日消费者提车,23日,消费者发现该车座驾自燃被烧毁。消委会调查发现,汽贸公司在销售该车时,赠送并加装了电器,造成该车亏电长达一年零三个月,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4S店由于不规范操作,没有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以致该车维修后使用两天就自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当地消委会多次组织三方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消委会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家用汽车类投诉为1204件,投诉量大,且同比增长70.06%,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痛点。一方面消费者反映的诉求主要是质量和维修售后问题,另一方面是家用汽车销售行为不规范,销售人员对汽车质量、性能等夸大、失实宣传;格式合同条款存在诸多问题等。“夏季高温天气,正值车辆自燃的高发期。”为此,省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警惕家用汽车加装风险,同时呼吁家用汽车销售经营者,切勿随意推荐或要求消费者加装配件。 本报记者 刘佳 原标题:省消委会公布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 共享单车成投诉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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