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统计局 2017年12月28日 为摸清“三农”家底,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四川省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省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约22万人,登记了1813万农户、5万余个村级单位、4601个乡级单位、10万余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6130名工作人员对粮食、油料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5171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了1696个抽中普查区和8480个样方,实施了64个村的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省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省各市(州)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四川省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四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农普办和四川省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4298个乡镇[1],其中乡2231个,镇2067个;50268个村,其中,46506个村委会,3762个涉农居委会;38.52万个自然村;1.74万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注[1]:不包括涉农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等管理机构)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省有农业经营单位10.09万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7.40万个,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3.71万个。有农业经营户1666.12万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13.51万户。有农业生产经营人员2429.13万人。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省有拖拉机18.44万台,耕整机32.01万台,旋耕机116.63万台,排灌动力机械193.58万台,机动脱粒机231.13万台,饲草料加工机械83.51万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全省耕地面积[2]6732.95千公顷,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16373.43千公顷,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13985.23千公顷。(注[2]: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厅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5.3%,有码头的乡镇占9.8%,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占11.4%;99.3%的村通公路。 2016年末,全省45.9%的村通天然气,15.0%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86.1%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2.1%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71.4%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1.8%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8.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96.6%的乡镇有图书馆(室)、文化站,7.7%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0.2%的乡镇有体育场馆,52.5%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2016年末,93.6%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8%的乡镇有小学。26.2%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 2016年末,99.9%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4.7%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56.6%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5.4%的村有卫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