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25日讯(邱雨)今年以来,沿滩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五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明确“五小情形”制度基本要求。 “五小情形”主要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作风建设、队伍管理中出现问题频率最高,而又情节较轻,造成后果尚不严重,容易被忽视的五个方面的情形:一是警车使用中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车辆刮擦等交通违法的情形;二是检察工作中存在效率低下、质量不高、上班不在状态等工作作风不实的情形;三是办案中存在讯问材料未签名、单人讯问等执法不规范的情形;四是日常工作中存在作风涣散、迟到早退等纪律不严的情形;五是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在社会上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等有损检察形象的情形。本院坚持反腐倡廉抓早抓小,积极预防违纪违法,针对检察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贯彻执行“五小情形”说明制度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坚持“四早”促进措施落实。 一是早发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查立纠立改。针对办案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逐个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五小情形”的有效监控,从源头上遏制庸懒散浮拖行为的发生。二是早提醒。通过召开“五小情形”说明制度讲解会,院领导带头查找不足,带头执行,对有“五小情形”苗头的干警做好提醒谈话,对个别年轻干警开展家庭走访活动,有力增强了全体检察人员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切实强化防控违纪违法风险的思想自觉。三是早纠正。严格按发现问题、审批程序、召开情况说明会、跟踪监督四步程序走,使“五小情形”当事人自我认识、自我纠正、自我规范不良行为,同时也起到了对其他干警的警示教育目的。四是早落实。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注重发挥制度在防控违纪违法风险中的突出作用,全院检察人员发生“五小情形”的频率越来越低。今年以来共纠正“五小情形”3件。通过抓“小过”、抓“小节”,进一步加强机关教育管理、规范办公办案,促进了检察工作良性发展。 四、让廉政建设软任务变成硬要求。 结合实际落实“两个责任”,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检务督察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绩效考核,让软任务变成硬要求。该院在执行“五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的基础上,把创新体现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方面面,从健全制度、压实责任入手,既彰显惩前毖后的坚定决心,又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组织关怀,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真正成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