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20日讯(赵云贤 王益)2017年11月底,珙县下达资金629.94万元,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据了解,此次奖励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3242人,按年人均每年960元的标准,全年下达专项补助资金311.23万元。 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400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348人(伤残家庭对象113人,死亡家庭对象235人)、其他对象52人(均为三级)。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年人均每年6240元的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年人均每年7800元的标准;其他对象按年人均每年2400元的标准。全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266.29万元。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509人,对独生子女家庭按年人均每年120元的标准,下达独生子女父母奖52.42万元。 珙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缓解了部分计生奖特扶家庭的经济困难,提升了群众的社会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