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11月27日讯(王君 肖泉林)为切实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的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抓实渠县的巡察工作,渠县从抓好“六个关系”上强力推进巡察工作。 抓好巡与查的关系。巡察的目的是发现、了解问题。各巡察组在巡察中严格按照巡察规矩办事,履行规定职责,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业务问题,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紧急情况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必须按问题线索类别和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关系,既赢得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又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共同促进和完善工作。 抓好点与面的关系。县委要求巡察干部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既要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又要突出巡察重点。巡察中必须抓住点与面的关系,注重点面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对问题线索,侧重于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震慑性问题;方式方法上,采取巡察组与相关单位联动,针对基层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的建设弱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不实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共性问题予以重点巡察,督促整改,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自觉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抓好发现与整改的关系。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整改是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将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分别移交纪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对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回头看”工作,以多种有效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不力、应付了事、敷衍塞责的,将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抓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巡察重点是发现问题,巡察中,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巡察,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发现一起,便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以取信于民。既要聚焦重点问题,又要精准发现问题。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的问题,必须按规定程序,核实了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抓好权威与担当的关系。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县委巡察组是县级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派出机构,其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县委要求巡察干部在巡察中要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印证线索,为党监督执纪,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在巡察中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切实担负起县委赋予的巡察责任,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处理,对党员干部付出真爱,对党的事业付出大爱。 抓好时效与长效的关系。“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这充分表明巡察工作是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手段。巡察工作既要长期保持一种态势和强劲的力度,才有生命力,同时又要发挥长效建设的作用,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抓早抓小、及早杜绝,并建立起整改督办机制,采取巡察“回头看”、杀“回马枪”等有效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倒逼改革、建章立制,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机制形成解决问题合力,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确保渠县巡察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