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年人均年收入从3000元增至6500元 衡量一个地区、一个村镇是否真脱贫、脱真贫,既有具体的数据指标,也有独具特色的判断标准。“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四好”标准是最好的检验手段,这不仅能推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快速发展,还能激发农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 “现在住上了好房子,等年底再给儿子娶个媳妇就更好。”49岁村民谢义忠膝下有一双儿女,妻子患心脏病,需常年用药。两年前,一场滂沱大雨刮倒一棵大树,而树干将他家老屋压成D级别危房。今年4月28日,作为金井村易地搬迁扶贫户终于搬进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居住。而今100多平米的新房内冰箱、液晶电视机、天然气灶、油烟机等家具和家电一应俱全。 
贫困村民谢义忠已住上了大房子。 事实上,谢义忠家的改变远不止这些。自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金井村开展脱贫“摘帽”行动,村里被闲置撂荒的土地流转后,村民不仅可进入专业农业合作社工作,还能依靠土地获得土地流转的租金。“像我这样的贫困户家庭每年能在合作社赚8000多块钱。”谢义忠面对记者造访,掰着手指头算起家中一年的收入时,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船山区金井村主任杨光亮说,现在金井村1100亩闲置土地被有效利用起来,多家现代农业开发企业来此投资,而企业广泛吸纳村民进入企业打工。以前村民每年人均收入不到3000元,而今每户村民利用农闲时节在合作社打工,还能获得由合作社提供的专业种植技术支持,让村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现代农业养殖和种植业,如此每个家庭每年人均收入超过6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