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待遇低问题 将依法把幼教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素质不高是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第三期行动计划要求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通过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边远地区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 二是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培养规模和层次,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三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推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 加强幼儿园监管,是整体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第三期行动计划,一是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落实县级政府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推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二是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激励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三是健全教研指导制度。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四是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园动态监管信息化。五是积极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宣传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