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虽然是阴雨天气,大气气压很低,但南充城区空气质量连续向好。”昨(2)日,市环保局空气管理科相关人士介绍,除了除夕夜(1月27日晚)空气污染情况偏重外,大年初二起至目前, 南充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仍然控制在70左右,状况良好。但是,随着主城区商铺开门营业大潮来临,燃放“开门响”习俗可能会给空气质量造成较重的污染。 除夕之夜 多数市民能安心看“春晚” 一直担忧春节期间会出现排山倒海的烟花爆竹声的七旬大爷孙超远, 除夕之夜绷紧的神经终于缓缓放松了。“这个除夕夜, 我们小区内没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附近小区也很少有人燃放。”孙超远家住顺庆区滨江中路卡布基诺小区, 除夕夜一家人高高兴兴看完《春节联欢晚会》后才睡觉,老爷子舒心不已。 “往年除夕夜, 一到次日凌晨时分,我们就不敢开窗,空气里到处都是硝烟味, 外面街道上到处可见烟花爆竹炸开的纸屑。”家住顺庆区阳光香缇小区的罗女士说, 今年春节没有受到烟花爆竹过多骚扰,她特意给“守岁”的家庭成员每人煮了一碗小汤圆,“我家其他人,边看电视边抢红包,把整个除夕夜搞得其乐融融。” 大年初一早上,记者驱车沿顺庆区大北街、仪凤街、金鱼岭正街一线转悠,只见街头零星出现了一些爆竹纸屑,与往年大街小巷厚厚一层“地毯”相比,这个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大大减少,多数市民安心看了“春晚”。 与往年比 滨江沿线烟花爆竹垃圾减少 今年春节, 顺庆区安监局对主城区烟花爆竹指定燃放点, 引导市民到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避免污染空气和噪音扰民。除夕夜,记者在顺庆区滨江大道阳光广场看到,当晚10时不到,就有市民将成箱的烟花爆竹搬到这里,准备燃放。 “这里是指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点,离住宅区较远,而且燃放的硝烟味会随着江风吹散,滨江地带空气的自净能力相对较强一些。”一位姓任的市民介绍,除夕夜,是他父亲八十大寿, 他必须要为父亲祈福,因此燃放了一点烟花。 这个除夕夜, 记者在南充主城区巡查发现, 与往年除夕夜10时过就有烟花爆竹燃放之声相比, 这个除夕夜主城区爆竹声首发时间在当晚11时50分左右。 烟花爆竹声最初从南充郊区的清泉寺传来, 随后在嘉陵江两岸回响, 然后又从沿江地带向住宅区纵深推进。 “给人总体印象是: 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持续时间短,声音强度低,空气硝烟味较淡。”市民刘先生说,许多远离指定燃放点的居民小区,这个春节期间的的确确过了一个相对安宁的除夕夜。 那种爆炸声直击耳鼓的难受, 在这个春节期间再也没有遭遇到。 记者获悉,以阳光广场为例,这个除夕夜燃放的烟花爆竹, 比往年减少了一半。 春节期间 南充城区空气质量向好 “鸡年春节前,《南充晚报》开展了‘远离烟花爆竹·低碳文明春节’读者签名大行动, 许多市民都签名郑重承诺: 鸡年春节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动员亲朋好友不燃放烟花爆竹。”昨日上午,记者在一些微信群和QQ群提及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话题时, 一些网友对本报倡导的“远离烟花爆竹·低碳文明春节”读者签名大行动由衷点赞,并希望把这种公益活动持续下去, 来年采取更大力度和规模的宣传, 让全城市民渐渐放弃这个“陋习”。 昨日上午, 记者在顺庆区南门坝片区采访, 希望了解今年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一位黄姓大爷介绍, 除夕夜废弃在大街上的烟花空筒也没有往年多, 整个南门北街只收捡了4只空筒,往年除夕夜后,这条街上会摆放着10多只空筒。 “这个春节,烟花爆竹也主要集中在除夕夜燃放,大年初一的‘开门炮’比往年少多了。”市民罗炯介绍,他家住蓝光·香江国际小区,今年大年初一根本没有听到附近有烟花爆竹燃放的声响。从大年初一至初五,每天早晨整个南门坝片区, 再也没有过去那种时断时续的爆竹声了。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 今年除夕(1月27日),南充主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9,成为继1月24日以来的最高值。大年初一(1月28日)空气质量迅速好转,AQI指数一度回落至107。此后几天,我市空气质量指数均在70左右。这说明,近日南充主城区空气质量总体向好。 昨日上午,记者从《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查询获悉,目前我市重点监测的空气质量指标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 、PM 、臭氧、一氧化碳等。在西山风景、南充市委宿舍、南充炼油厂、高坪区监测站、嘉陵区监测站、 市环境监测站等6大监测点中,嘉陵区监测点指标最好,AOI达58,PM 达41,PM 达66。(来源:南充晚报 记者 张松) 相关链接 春节剩余的烟花爆竹应该妥善处理 春节过后,不少人将春节期间没能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为此,消防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在家中长期存放将带来安全隐患,必须妥善处理。 重庆消防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天气逐渐转热,烟花爆竹中含有的氯酸钾极易因受潮聚热而引发自燃。春节期间剩余的烟花爆竹若在家中存放将成为巨大的安全隐患,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较为妥善的处理方式有:首先,如果剩余的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进行报废处理; 其次,可将剩余烟花爆竹酌情退还给原烟花爆竹销售点,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季节性零售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第三,剩余的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对于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门市上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除,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临时摊点没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要及时退回原批发商处,并妥善保管。(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