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近日,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破获一起精心策划的诈骗案,嫌疑人陈某一人分饰多角,自导自演了一场“引流”变“捞金”的大戏,骗取公司负责人王某2万余元。

2024年8月,游仙公安接到王某报案。经调查,陈某假借为公司“引流”之名,虚构了一个名为“**网络”的引流公司,并注册了一个名为“唐某某—抖音服务商”的微信号。他将王某、虚构的“唐某某”和自己的微信号拉入同一个工作群,开始其“影帝级”表演。
在群聊中,陈某分饰两角,一边用自己的微信号与“唐某某”对接工作,一边用“唐某某”的身份向王某索要各种费用,如注册账号费、引流费等,诱骗王某多次转账。王某信以为真,陆续向“唐某某”提供的账户转账2万余元。
为进一步获取王某的信任,陈某精心设计了一个看似合法的资金流转路径。他通过虚构的“唐某某”身份,诱骗王某将所谓的“引流奖金”转入一个指定的账户,而这个账户的实名认证主人,竟然是陈某的母亲敬某某。陈某不仅谎称敬某某是网络公司财务人员,还特意将敬某某的支付宝账户昵称修改为“**网络”,以此掩盖资金的真实流向,避免受害人怀疑。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警惕诈骗,转账需谨慎。在面对涉及资金转账的情况时,务必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的真实性。(供图供稿:游仙公安 王杰 朱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