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韩小艳 记者 杨宗友 摄影报道)7月25日,记者从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2024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6月,绵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2,PM2.5浓度39.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3.2%,优良天数率85.2%、同比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市20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为100%,其中18个断面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占比达90%;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以削减重污染天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柴立民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绵阳全力实施工业企业减排,推动5家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指导22家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创建。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十日攻坚行动”,聚焦6项重点任务,坚持“日间巡查+夜间突查”全覆盖不间断监管检查,出动巡查人员3600余人次,全力以赴守护“绵阳蓝”。
与此同时,绵阳积极探索推动川渝九地共建美丽涪江等流域治理合作机制,联合遂宁市申报梓江省级美丽河湖。制定重点河流枯水期调水补水工作计划,确保安昌河、通口河、梓江等流域水质持续稳定。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抽检督导及黑臭水体专项排查行动,检查点位108个,无新增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确保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今年,绵阳对123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大宗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33家相关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承办成都平原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第十一次联席会议,建成“无废细胞”6个、工程项目3个。
发布会上,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任春坪就新修订的《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内容作了介绍。新修订的《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内容根据上位法规定,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针对绵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面临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水污染防治职责、完善水污染防治制度和管理措施,强化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法制保障。
发布会上,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班组长、市住建委一级调研员吴明见就《关于加强绵阳市主城区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有关内容作了通报。《通告》全文共7条,明确了餐厨垃圾的定义范围,强调了对餐厨垃圾实行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制度,细化了餐厨垃圾单独存放和收集相关规定以及对存放容器和区域的具体要求。同时,还对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巡查执法作出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