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重大工业项目“赛马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印发,就工作目标、比“赛”对象及内容、比“赛”细则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工作细则》指出,通过开展重大工业项目“赛马制”,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开工、推进、竣工投产,促进企业升规,在全市形成工业项目建设“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比“赛”对象为总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工作细则》明确,以县(区)为单位,“赛”项目储备、“赛”项目开工、“赛”项目推进、“赛”项目竣工、“赛”企业升规,并对各项比“赛”方式、认定规则、计分规则进行了明确。每个县(区)年度基础分为100分,分上下半年计分,其中:项目储备占10%、项目开工占20%、项目推进(含工业、技改投资数据)占30%、项目竣工占20%、企业升规占20%;超目标完成采用加分制;同一个项目在一个比拼期限内,开工、推进、竣工三个阶段加分仅使用一项,计高不计低。每半年评比一次,年度评比以上下半年折合分数为准。
《工作细则》指出,根据年度评比结果,排名前三且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区),根据《巴中市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七条措施》要求,分别给予70万元、60万元、50万元以上工作经费支持,并进行通报表扬。除工作经费支持外,对推动项目工作有力的单位、一线工作人员,优先推荐为全省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对未完成目标县(区),由市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工作细则》指出,由市经信局牵头,确定县(区)开工、竣工项目目标个数,制定项目建设计划表,并组织相关部门核实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合理性;项目实行每月调度,由市经信局每季度通报一次推进情况,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进行半年、年度现场核查。(来源: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