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高质量推进,德阳市旌阳区认真落实省市机构改革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准确界定部门工作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快统筹推进,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建设,高质高效完成“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加强“面上”指导、精心组织实施。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导向,制定《德阳市旌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对“三定”规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三定”规定的范围、主要内容、报批程序等相关要求,进行逐一明确,确保三定工作底数清、方向明。区委编办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整体进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任务重点;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三定工作思路清晰,按时限完成任务。
加强“点上”指导、提早调研摸底。由编办主任带队开展调研,以“点对点”方式听取和了解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领导对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的意见建议,摸清目前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隐性问题,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围绕机构改革涉及的社会工作、乡村振兴、数据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需要进一步调整、理顺、加强、完善的职责事项及对策建议等,为制定修订 “三定”规定提供依据,以推动实施部门、镇街内设机构职责进一步融合、履职更加高效。
加强“多方”审核,确保准确规范。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确保“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不乱序”。严格按照部门研究提出“三定”规定草案,区委编办初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区委编委审定,以区委办公室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的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设置内设机构,规范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区委编委审定事项的核定人员编制,“三定”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