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人:职工医保阶段性缓缴政策来了

2022-07-31 09:2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贺羽 陈斯)7月30日,德阳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德阳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在全市实施阶段性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

此项政策针对参加德阳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缓缴今年7月至9月三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此次缓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单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应享尽享、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的义务,按时缴纳个人缴费,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办理离职、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关系转移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用人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保费。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放弃缓缴或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费用。补缴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并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线申报缴费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用人单位如有疑问,详情咨询税务部门(12366)和各区(市、县)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