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举涛)16日,记者从乐山市市中区疾控中心获悉,该区疾控中心接外地协查函,通报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在市中区有旅居史。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该病例相关活动场所采取临时性封闭管控措施,限制人员、车辆外出。
病例活动轨迹
7月15日
8:06-9:30 外地自驾返回金江国际小区
9:30-9:43 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川LT8585)到乐山市市中区邓波诊所(清风街174-176号)
9:43-11:00 乐山市市中区邓波诊所(清风街174-176号);
11:00-11:30 乘坐人力三轮车至金江国际小区;
11:30-12:40 自驾车到乐山华星锦业奔驰4S店(长青路1088号),后由4S店车辆送至兴兴足浴;
12:40-13:27 兴兴足浴(嘉兴路575号);
13:27-13:30 步行返回金江国际小区(春华路中段619号)
13:30-14:23 金江国际小区(春华路中段619号);
14:23-14:32 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川LT9520)前往乐山华星锦业奔驰4S店;
14:32-14:50 乐山华星锦业奔驰4S店(长青路1088号)店,后自行驾车前往其他市州。
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请与上述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叠的市民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3天内做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会、不聚餐,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发现健康码转为黄色,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前往“黄码”人员定点检测机构乐山市人民医院或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疑问,请拨打0833-213322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