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几月还在卖 这药房遭罚10万

2022-01-21 16:22 来源:金融投资报
编辑:陈荞

金融投资网讯(罗红 张浩宇 记者 彭江 见习记者 黄凌屹)药品,可是关乎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马虎不得。四川天府新区一家药房,有4瓶药超过有效期几个月,还在摆起卖,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华阳街道某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在药品销售柜台上摆放有超过有效期药品销售,其中:硫酸沙丁胺醇片3瓶,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销售价格为8元/盒;呋喃唑酮片1瓶,有效期至2021年5月,销售价格为65元/瓶。

经核查销售记录确认,该药房硫酸沙丁胺醇片过期后销售了5瓶,收入40元。购进呋喃唑酮片1瓶1000片,超过有效期销售了100片,收入6.5元。本案货值金额为79元,违法所得46.5元。

该药房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6.5元;并对该药房做出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介绍,药品的有效期是反映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保证药品安全和有效的重要前提。该药房涉案货值和违法所得并不多,只有几十元,依法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就是要让新区所有的药品零售企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平时更要加强药品终端管理,及时清点、记录和处理过期药品,确保老百姓购买到的药品安全、有效。

自“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狠抓精准执法,将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筑牢用药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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