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发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为消费者挽损200余万元

2024-03-15 13: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乐山3月15日讯(记者 李举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乐山市消委会发布“2023年乐山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消费者认清消费陷阱,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货不相符、未成年人购电动车、“免费赠送学习机”套路、未明码标价、APP充值套路、游泳馆易主消费被阻、购买手镯频断裂等投诉纠纷,涉及线上线下等多种消费渠道。

2023年3月,巴中消费者龙先生通过某农网APP与乐山峨边某种植场取得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和视频确认后,分两次购买了竹节参种苗。可当种苗茎叶生长出来后,龙先生发现货不对板,遂要求退货退款。接到投诉后,峨边县消委会实地了解相关情况,经专家鉴定,此植物非竹节参种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调解,龙先生将种苗退还给经营者,经营者退还货款4600元。

2022年,王女士花费280元办理了一张游泳会员卡,被告知可使用30次,没有时间限制。可使用8次后,王女士2023年前往使用时,却被告知换了老板,不能使用了,前后两任老板互相推诿。收到投诉后,沙湾区消委会经核查发现,王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该店已更换老板,但是消费者会员卡里的次数在未消费完之前,经营者与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消费者依法享有在该店享受服务的权利。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女士的游泳会员卡正常使用,游一次划一次卡。

“十大案例以案说法,旨在让消费者更深入了解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敦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认清消费陷阱,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乐山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2023年,乐山市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41件,解决1340件,解决率9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其中,加倍赔偿26件,赔偿金额近7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7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