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2023-12-04 17:32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广安12月4日讯(记者 游伍琼 摄影报道)12月4日,记者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11月29日,《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海绵城市?该《条例》作了说明: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市及周边自然生态空间,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何要出台这一《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江华介绍,2022年6月,广安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城市,先后制定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起了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运行体系。但在推进过程中尚存在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明确、规划管控环节尚存薄弱、运行维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和分工,明确相关流程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形成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闭环管控制度。

据悉,该《条例》共六章32条,分别对规划编制、建设年度计划、技术标准、生态空间保护、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主体责任、运行管理机制、设施保护、信息化管理、资金人才保障和产业激励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条例》的发布,对广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学成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他表示,为确保海绵城市设施建成后的正常运行,避免和防止“建而不用”或者“建后荒废”,《条例》明确了道路、公园、绿地、排水设施等市政设施以及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工业厂区等不同类型的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规定了影响海绵城市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的禁止行为。

张学成还介绍了《条例》中的特色条款,基于广安三级台地地形特征和城市建设实际,《条例》规定广安中心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根据地形特点,构建梯级滞蓄体系。同时,对于全国首个跨省域城市新区——川渝高竹新区,明确广安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建立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协作机制,协同推进管理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据介绍,2022年6月,广安成功创建了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自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广安在建章立制、项目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城市承载力和宜居性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获评A级。

同时,广安还在老城改造及新城建设充分融入海绵理念,重点解决排水设施不完善、公共空间不足、居住环境品质不高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已打造形成了3.7平方公里广安老城改造示范片区,实现片区“路平、灯亮、水畅、景美”的生态宜居“新”街区,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39.10%、绿化覆盖率44.0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0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