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化解县域“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泸县人民政府搭建平台,依托政府部门自身属地管理优势,整合三家国有银行丰富的风控手段,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增信放大功能,为泸县“三农”领域融资开启了全新的通道。
![]() |
6月2日,泸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政银担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泸县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完成了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政担战略合作签约,以及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银担战略合作签约。
![]() |
泸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政银担战略合作框架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政银担按风险责任额3:3:4比例承担责任。县政府授权部门发挥政策支撑功能,泸县农中担发挥增信分险功能,共同引导合作银行将信贷资金投向泸县县域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二)支持范围
聚焦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主要支持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三)合作额度
总规模最高可达风险补偿基金20倍。单户(个)主体控制在10万--200万(含),从事粮油种植和生猪养殖的可放宽至300万元。
(四)融资成本
泸县农中担按照信贷担保项目实际融资金额的0.8%/年的标准向融资主体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最近同档次LPR+100BP,融资主体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不超过6%/年。
“此次政银担战略合作签约,是我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又一重大突破,我相信,这必将对我县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起到积极的作用。”泸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府办主任杨一在致辞中表示。
据悉,2017年,泸县人民政府授权泸县农中担与省农担签订了财金互动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市率先建立起政担风险协同合作机制。2019年,县政府设立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补偿基金设立以来,为县域内各类主体共发放贷款468笔、3.83亿元,撬动了社会资本10亿余元投入农业农村,助力解决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次政银担鼎力合作,三箭齐发,引入金融活水持续灌溉泸县农业产业,为泸县乡村振兴提供了澎湃动力,将进一步加快泸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泸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早日构建完成。(供稿:泸县融媒体中心 曾佐然 童兰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