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乐山4月13日讯(记者 李举涛)记者从乐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年)》,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的46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的支付标准,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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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46种医院制剂)
据了解,此次被纳入乐山市医保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包括溶栓脑康胶囊、参冬养胃颗粒、调脾止泻丸、陈术利湿口服液、喉爽合剂、复方蛇床子洗液等共计46种。其中,西药制剂1种,中药制剂45种。
医院制剂,又称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图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