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柯林)2010年2月10日因酒驾被重罚;2015年5月12日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后,2016年10月20日、2017年9月19日、2018年6月6日3次无证驾车被重处;2020年6月申领驾驶证,同年8月31日“醉驾”发生事故……12月11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一名43岁的顾姓男子被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2020年8月31日0时28分许,顾某饮酒后驾驶川H90***小型轿车行驶至郑州路滨江花园门口路段时与停靠在道路右侧的川H03***小型普通客车、川HM0***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办案民警带顾某到广元市湘康医院提取血样,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顾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241.2mg/100ml。顾某的行为属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这名任性的顾姓男子,不仅因5次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重处,而且从2010年至今还有50多次诸如闯红灯等情形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10月26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其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12月11日,该案被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