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6日讯(梁蜜)“古宋镇大田湾村堡坎维修项目已实施完工,乡镇未及时验收”“大河苗族乡峰岩村2019年一事一议项目中需新挖路基长720米,验收长度仅683米,差37米”……
今年5月以来,兴文县聚焦项目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责任“甩锅”,村级项目监督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对村级“小微”项目进行专项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发展改革局牵头成立了兴文县村级“小微”项目监管乏力问题整治工作小组,出台了《兴文县村级“小微”项目监管乏力问题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深入摸排各行业领域的村级“小微”项目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共自查“小微”项目335个,发现问题32个。
兴文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举报专区,为群众举报提供“绿色通道”,结合“访廉问廉百千万”活动深入群众访谈,主动摸排收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根据各责任单位自查台账、信访反映情况、摸排收集的问题线索,对问题较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打折扣、走过场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截至目前已立案4件4人。
“‘小微’项目监管乏力问题折射出的是相关行业系统的政风行风问题,相关责任人、基层干部监管意识不强、不依法依规用权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挖掘‘小微’项目背后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从严查处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助推相关行业系统进一步转作风抓落实,规范和制约基层权力运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