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27日讯(肖源)近日,高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利用“云间”智慧法院庭审系统,远程视频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的案件,及时维护了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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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妹是刘某和张某在同居期间非婚生育的女儿。在刘小妹三岁时,父母便因感情不和分手。父母分手后,刘小妹一直随其母亲张某在宜宾城区生活,而父亲刘某则长期在外省务工,既未带养过刘小妹,也没有支付过抚养费用。随着刘小妹一天天的长大,母亲张某经营小饭馆的微薄收入已不能支撑刘小妹日常的学习、生活开支。因此,刘小妹便一纸诉状将其父亲刘某起诉至高县法院,要求刘某履行义务,支付自己的抚养费用。
高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恰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受疫情影响,国内部分地区交通受到限制,因此,身在外地的刘某无法及时到庭参加诉讼。但纠纷还得解决,案件还得办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坚决维护。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刘小妹即将开学,又将面临一大笔开支的情况后,便及时与院审管办的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利用前期已经建立的“云间”智慧法院庭审系统,通过网络与刘某隔空连线,利用互联网庭审审结了该起案件,并当庭判决刘某按月支付刘小妹的抚养费和承担一半的教育、医疗费用,及时解决了刘小妹母女的燃眉之急,使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