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2020-04-27 12: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27日讯(陈澈)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中,兴文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自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求以来,兴文法院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其中,2017年11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集体;2018年6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司法大拜年”集中行动先进集体;2019年1月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近年来,兴文法院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执行机制。出台《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兴文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与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携手构建全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等部门签订协议,强化不动产和机动车辆查控,助力执行工作开展。

二、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出台一系列执行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制度等,并实施一月一片区一集中执行的“三个一”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质效。

三、创新宣传思路,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执行工作相关新闻发布会及相关宣传活动等,利用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政府新闻公众号、电视台公开曝光“老赖”,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多次对 “执行大会战”行动进行全程直播。

四、推进阳光执行建设。兴文法院对每一个执行案件都实现了信息流程、财产查控措施、财产处分措施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均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公开;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相关机构拒不协助的行为严厉惩处。

兴文法院2016年至今共受理执行案件7108件,执结6994件,执行到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2.1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超标准完成“三个90%,一个80%”目标任务。

执行攻坚,兴文法院绝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