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短信 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3日讯(朱宝 刘诗琪)收到“警察”短信,儿子犯事被拘留需转款才可放人?近日,屏山县一男子就遇遭遇了这样的诈骗并执着打款“救”儿子出来,屏山公安局民警识破骗局及时劝解,挽回了损失。 2月25日,彭某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一位自称是某地公安机关的“警察”,告知彭某他的儿子犯了事现在在派出所,要其转2000元的“取保候审担保金”在他的私人账户上“公安机关”才放人。 收到短信的彭某半信半疑地拨打了儿子的电话,电话那端传来的却是关机的提示音。这下彭某开始着急了,担心在外打工的儿子因为年轻气盛闯了祸,深信不疑的彭某随即来到龙华镇邮政储蓄银行按照短信上的卡号准备汇款,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为诈骗短信。“救子心切”的彭某坚持要汇款救出儿子,银行工作人员实在没法,便让彭某先到龙华镇派出所咨询。 民警接过彭某的手机短信查看,寥寥几十字,却是漏洞百出,当即识破了骗子的小伎俩,迅速帮六神无主的彭某定下神来。经民警耐心劝解,彭某终于恍然大悟自己差点落入了骗子的圈套,再三向民警表示感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款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被采取取保候审(财保)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存款票据,将保证金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公安机关是不会让犯罪嫌疑人将取保候审保证金存入“某位警官”的私人账户上的。(屏山县公安局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