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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电子警察摄像取证
上周,交管局发出《关于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的通告,要求进入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包括三环路)的车辆不得乱停放。昨日是该通告正式施行的首日,交警各分局启用移动电子眼,开始对辖区内没有停放在规定临时泊位的车辆进行摄像取证。上午10时许,停放在铜丝街7号门口盲道上的一辆车牌号为川AYS172的车辆第一个被“拍”,车主将被罚款100元、扣2分。昨晚,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全天共有499辆乱停放车辆被电子眼拍摄。
川AYS172占盲道得第一单
一辆巡逻车,可以抓拍车辆违规调头、变更车道、违规停放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昨日,交警二分局派了两部这样的巡逻车在辖区内专盯乱停放车辆。
上午10时29分,记者跟随交警二分局流动电子警察巡逻车来到铜丝街7号。一辆号牌为川AYS172的黑色凯美瑞小轿车停在一茶楼门前,将街沿上的盲道拦断。“这辆车严重违反‘关于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通告,给该道路上出行的市民带来不便。”交警二分局民警介绍,装载在巡逻车内的摄像机正在运作,对该车进行了即时抓拍。
抓拍结束后,交警按照规定对该车开出《纠正机动车违法停车通知书》,固定在其前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器下,“我们将首先开出通知书告知违章停车的驾驶员,然后回分局将抓拍取证的照片上传到《机动车违法证据管理系统》,由交管局电子警察处理系统发送邮政快递通知车主。”
处罚违章占道停车三步走
随后,记者跟随流动电子警察巡逻车回到交警二分局,民警将抓拍的照片进行筛选后传入《机动车违法证据管理系统》——民警选出的3张照片,分别记录有车辆的车牌号、乱停放地点、车内是否有人等细节。这些取证照片上传后,将根据程序进入交管局电子眼违法记录信息库。3个工作日后,违章驾驶员可以在“成都电子眼警察网”上查询自己的违章信息。同时,这些驾驶员也可根据以快递方式寄出的电子罚单前往城区分局接受处理。
“处罚占道停车,我们分为三步走。”民警说,首先用流动电子警察摄像取证;然后由民警开出《纠正机动车违法通知书》提醒违章驾驶员;最后将取证照片输入电子眼违法信息库,由快递方式提醒驾驶员因违章停车将受到扣2分,罚100元的处罚。
市民可通过成都电子警察信息查询网站http://www.cdjg.gov.cn/或电话68188888进行查询。
给您提个醒
有此标志路段 才能临时停车
从昨日起,交管局整治中心城区乱停放的行动正式展开,如何才算乱停放,怎样才会避免受处罚等诸多问题引起了市民高度关注,本报党报热线962211也接到众多市民的热线电话。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交管局相关人士,他们借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停车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夜间停车位白天不能停
在夜间停车泊位上,白天不能停放车辆。夜间临时停车泊位上有“夜间停车泊位”字样。而在白天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上,有着统一服装的守车人员看守,并对车辆停车秩序进行规范,每个停车泊位有停车泊位标线,设置有统一的停车泊位牌。
2、人不离车只口头警告
按照新规定,驾驶员未离开车辆且不影响交通的临时停车行为,交警给予其口头警告和教育后要求其迅速驶离。对于“车辆无人看管但不影响交通的违法停放行为”,将实施“非现场执法”,在摄像取证后通过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的方式处罚。如果车辆无人看管且影响交通的违法停放行为,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实施拖移。
3、临时停车看清楚标志
据介绍,在成都街头有两种停车指示标志,一种是可临时停车标志,该标志为蓝底红圈,一根红斜杠的,这种标志的路段则可以临时停车,但不得长时间停放;另外一种为禁止停放的标志,和可临时停车的标志不同的是,这个标志中心是交叉杠,这就显示该路段禁止一切停放。
加油站门前不得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本报记者 周海波 摄影 张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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